+

广州新华学院文学与教育学院

当前您的位置: 首页 > 办事指南 > 学生事务 > 正文

《综合测评排名证明》办理流程及模板

时间:2018-05-05 浏览量:


说明:
1. 常见在应聘一些公办教师编制、国企编制时使用。
2. 申请该证明,请提前一周向系里毕业班辅导员或学生助理辅导员提供以下信息:学号、姓名、用途、填写好的证明。审核无误后出具。
3. 填写或打印时,不得改动既有格式(专插本学生请删除说明中的“四年”俩字)。蓝色部分请根据个人情况填写,综合测评排名为前三年的平均排名、以系里大四第一学期10-11月份公示后公布的为准。

下载地址:/uploadfile/2018/0505/20180505104313165.doc


版权所有:广州新华学院文学与教育学院    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路248号   联系方式:0769-82676831 / 0769-82676865